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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签订劳动合同工资怎么规定

未签订劳动合同工资怎么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如果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具体规定如下:

1. 起算时间和截止时间 :

二倍工资的起算时间为用工之日起满1个月的次日。

支付双倍工资的截止时间通常为补签劳动合同的前1日。

如果超过1年未签订劳动合同,则从满一年的次月起,视为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2. 工资计算基数 :

二倍工资的计算基数应按照双方约定的正常工作时间月工资来确定。

如果双方对月工资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应按《劳动合同法》第十八条规定来确定正常工作时间的月工资。

3. 其他注意事项 :

如果用人单位违反法律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则从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劳动者可以随时解除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而无需承担赔偿责任。

如果用人单位在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与劳动者签署劳动合同,则无需支付双倍工资。

双倍工资的计算应扣除已支付的一倍工资。

双倍工资的请求存在时效性,通常是逐月失效的。

以上信息基于最新的法律修订和司法实践,具体应用时还需考虑案件的具体情况和时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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